巡纪同频共振、一体推进,是织密党内监督网、发挥巡察综合监督作用的重要途径。近年来,阜宁县树牢系统观念,坚持守正创新,锚定巡察和纪检监察的组织体系相融、监督链条紧扣、人员优势互补等特点,不断加大“统”的力度,确保巡纪全方位贯通。
组织“统筹”,推动“思想贯通”。阜宁县委将推进“四项监督”统筹衔接作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,纳入县委工作要点和巡察工作规划,专门编制《县委巡察工作责任清单》,进一步明确县纪委监委作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,肩负协助县委开展巡察工作职责。为深入推动巡纪双向借力借势、优势互补,明确县委巡察办主任由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兼任,同时分管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、信访举报处置等关联业务,县委巡察办领导班子成员常态化列席县纪委常委会会议,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相关成员、监督检查室主任等动态列席巡察动员、汇报、反馈、整改等各阶段会议,双向贯通把握监督动态,凝聚思想共识。
制度“统建”,推动“机制贯通”。阜宁县委巡察办和县纪委监委办公室联合制定《巡察与纪检监察工作贯通协作任务清单》,明确了“室组巡”在巡前沟通、巡中协作、巡后整改等方面3大类29条协作任务清单,形成标准化操作流程,树牢“一盘棋”思想,切实将两方面监督力量的“形”和“神”有效贯通起来,形成合力。同时,为了主动扛牢整改监督责任,县纪委监委专门出台《加强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》,条分缕析厘清内设机构和派出(派驻)机构的具体监督责任,形成“巡察交账、监督查账、问效销账”闭环监督模式,跨前一步搞好协作配合。
人员“统管”,推动“力量贯通”。制定《巡察抽调人员使用管理办法》,有计划地分批组织县纪委监委机关和派驻机构优秀年轻干部60多人次到巡察组锻炼,并选派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兼职各巡察组副组长,经过多轮实践,取得显著成效,不仅发挥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专、情况熟的优势,还为其掌握监督对象鲜活情况提供了渠道,实现了由监督人员力量的“物理整合”到监督主体同向共促的“化学融合”转变。此外,利用巡察间歇期,统筹安排巡察机构业务尖兵20多人次到监督执纪一线,参与线索处置和案件办理,促进政治监督和专责监督双向互动、高效协同。
“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,关键在真抓。下一步,我们将持续推进巡察监督的权威性、全面性与纪检监察监督的专业性、深入性紧密结合,全面打通监督‘经络’,擦亮用好巡察‘利剑’,不断放大巡纪联动监督增益效能。”阜宁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。 (姚昊)